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意见
教社科〔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4〕5号)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及其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中宣部、教育部决定有计划地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的研修。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作用,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作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者,组织骨干教师研修,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是确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高质量实施,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力争在几年内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明显改善目标,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以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为目标,着力于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统一思想认识,着力于领会教材精神、钻研教学内容,着力于改进教学方法、讲究教学艺术,增强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适应新世纪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明显改善,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质课程。
三、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总体安排
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是一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工作,纳入中央实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围绕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分期分批对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进行一次系统轮训。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有效做法,使之逐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组织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研修对象
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西部、中部地区部分省(区)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
(二)研修内容和形式
1.自学原著和文件。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
2.专题报告。听取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的专题报告,了解和把握思想理论领域的形势和中央关于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决策、部署及要求,吃准吃透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
3.专题研讨。结合实际,就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明显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等问题深入开展研讨。
4.专题交流、示范。交流各地各高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经验、做法,观摩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示范教学和优秀课件演示,深入研讨教学方法改革。
5.社会考察。组织到改革开放的前沿和革命圣地进行学习考察,深入了解革命传统、国情和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
6.研修总结。围绕研修内容,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结合思想实际,每人写一份学习总结。
附件:关于组织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组织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意见》精神,中宣部、教育部决定联合组织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具体方案如下:
一、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四)《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二、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形式
研修将着重围绕吃透教材精神、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开展专题辅导和讨论、观摩、交流,辅之以必要的形势报告、社会考察等形式进行。
(一) 自学原著和文件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毛泽东选集》、《毛泽东文集》、《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有关重要文章
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重要文献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文件
3.本方案第一条“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内容”所列有关文件
(二)专题报告
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以及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主要有:
1.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中宣部)
2.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教学质量,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成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教育部)
3.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部)
4. 大力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宣部)
5. 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编写原则、编写思路、主题主线、基本内容、主要特点及使用要求(教材编写组首席专家召集人)
6.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教育部)
7.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师德建设(教育部)
(三)专题研讨
1.如何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
2.当前大学生关心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规律研究
4.如何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
(四)专题交流、示范
1.各地各高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经验、做法交流(教育部)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彩一课”教学示范观摩(教育部)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关教学资源和优秀课件演示(教育部)
(五)社会考察
1.组织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进行学习考察利用井冈山、延安革命圣地及周边地区的革命历史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党的优良传统、国情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开展实践式、体验式教学,提高广大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水平。
2.组织到北京市有关单位进行学习考察,了解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
(六)研修总结
围绕研修内容,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结合思想实际,每人写一份学习总结。
三、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期次安排
(一)2007年研修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分6期进行,每期100人左右。
第一期:普通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骨干教师
第二期:普通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骨干教师
第三期: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
第四期:普通高校“形势与政策”、“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课骨干教师
第五期:普通高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骨干教师
第六期:普通高校“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骨干教师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安排:2007年5月中旬至2008年1月中旬,每期一个月。
第一期:2007年5月16日—6月14日
第二期:2007年6月16日—7月15日
第三期:2007年7月16日—8月14日
第四期:2007年10月16日—11月14日
第五期:2007年11月16日—12月15日
第六期:2007年12月16日—2008年1月14日
(2)研修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等。
具体名额分配、选送学员和报到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