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围绕学校提出的“深化改革,全面提高,重点突破,加快发展”十六字发展方针和“六项战略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推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实现学校的改革创新和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形势,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协助党委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和学校的稳定。
(三)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校党建宣传工作,纳入校、系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与学习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其他法规制度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的各项规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求各院系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学期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努力实现作风建设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公司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一)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努力构筑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工作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将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5月份将在全校党员和领导干部当中开展以“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各项制度、抓好集中整顿、严肃党的纪律”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增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广大教师尤其是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突出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诚信教育。
(二)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以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各项制度为重点,以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核心,进一步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基础,努力构建现代大学高效管理模式。
(三)加强对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一是强化监督与管理、完善权力监控、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基本制度体系。二是强化服务与管理,促进学校教学、科研、行政、服务等管理工作上水平,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委关于《公司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工作要求,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政治、领导、工作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党的工作、教学科研工作以及其他行政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推进,努力构筑严密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二是继续开展对二级单位的巡视,督促检查院系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加大巡视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发挥巡视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和防微杜渐功能,重视并推进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升巡视工作的效能与作用。
三是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做好领导干部考核的述职述廉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加强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的要求,2010年教育系统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全面展开,要以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结合权力运行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防范目标和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位,各单位党政正职是第一责任人,要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相结合,推进工作全面完成。要从积极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做起,从部门、岗位实际出发,采取“自己找、领导提、相互帮、集体定”的方式,把岗位职责内的事项理清楚,认真查找所在部门和岗位的“风险点”,全面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情况,并根据风险程度确定高、中、低的风险等级。要认真编制本单位重点工作或重点项目防控廉政风险的管理流程图;对应每个流程环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岗位工作规范、监控管理办法及相关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把对权力运行的制衡落实在制度上。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抓住工作中高风险问题和突出矛盾,明确目标责任,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实施防控措施。确定风险点要定性准确、客观,具体防控措施要科学规范,便于操作,努力形成“用制度规定流程、用流程规范行为、用行为优化管理、用管理完善制度”的动态化的风险防控运行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行风、校风建设,做好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监察
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合力,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业务主管部门均应加强对所管业务范围的监管,履行好监管的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一是要努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同时要进一步推进二级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完善与规范;
二是继续加强对各类招生工作的监督,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三是加强对基建修缮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的监督;
四是加强校内财务监督、收费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规范教育收费,逐步完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五是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六是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
七是加强后勤服务集团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八是完善教代会制度,促进民主治校。积极推进 “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阳光学校”。
六、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和查办案件工作
(一)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办理程序,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及领导干部都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件的核实处理,并及时予以回复。
(二)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都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二是要加强实践锻炼,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创新。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