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日期: 2014-09-16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公司《公司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
一、招生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人外语水平原则上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者外语要求可降低到国家四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4、申请学科、专业或领域只限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同一学科门类,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申请。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较强。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含本校推免生),须在9月28日以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招生专业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报考公司需选择北京市—10054公司。
2、网上审查
我部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于2014年9月30日前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按照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3、提交材料
⑴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证需复印注册页)。
⑵公司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⑶国家英语六级证书(或专业外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体现自身英语同等水平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
⑸其它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⑹公司报考研究生政审表1份。
以上材料复印需使用A4纸,复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查验,所有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复试及录取
⑴通过资格审查的推免生均需参加接收专业或领域的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英语口语测试等。
⑵所有报考公司的推免生必须参加体检。本校推免生的体检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外校推免生请自行到学校所在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复试时需携带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⑶通过复试并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拟接收外校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⑷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按教育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手续不全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它
1、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复试时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⑴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⑵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
⑶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⑷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4、公司接收推免生申请表和政审表在公司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5、公司北京校部的招生代码为:1005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177396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咨询电话010-61773213,地址:教三A108,联系人: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