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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公司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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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2017年寒假在即,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中办国办及教育部的通知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以全校中层干部换届调整为契机,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全面总结回顾2016年度的工作,认真查找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十三五”规划中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和谋划2017年度工作。同时在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按照“统筹安排、正常运转、分步轮休”的原则,安排好教职员工的轮休。

   (二)全校广大师生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学生社团的作用,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主题鲜明、贴近实际的假期活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

   二、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一)1月14日—2月17日为学生寒假时间。

   (二)2月18日(周六)、2月19日(周日)为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时间。

   (三)2月20日(周一)正常上课。

   三、假期有关安排

   (一)假期中,除春节期间及周六、周日等国家法定假日之外,其他时间各单位均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二)假期工作时间:

   1月16日至2月17日期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 30----11: 30

   下午: 14: 00----16: 00 (北京校部)

        14: 30----16: 30 (保定校区)

   (三)各任课教师和各院系教学管理人员负责按规定时间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录入、提交。教务处负责检查落实情况并在1月20日前向学校进行书面报告。

   (四)各院系辅导员负责将学生成绩与在校表现通过书信、电话和网络等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学生处负责检查落实情况并在2月20日前向学校进行书面报告。

   (五)假期值班安排:

   假期非工作时间,校领导值班和总值班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校内各单位的值班由本单位按学校要求自行安排,并于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通过办公平台发送至校长办公室苏晓敏(北京校部)和姚军英(保定校区)处备案。

   (六)假期值班地点、电话:

   总值班室(北京校部)设在国际交流中心120房间

   值班电话:010-51976012,传真:010-61772177

   保卫处(北京)值班电话:010-80793110,010-61773048;

   总值班室(保定校区)设在综合楼702房间

   值班电话:0312-7522427,传真:0312-5012214

   保卫处(保定)值班电话:0312-7522434,0312-7525187。

   (七)2月18日、2月19日,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院系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学工部、研工部做好开学初学生返校及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后勤管理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保卫处做好开学保障工作。

   (八)全体教职员工2月1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认真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2月19日(星期日)下午15:00以前,各单位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人事处;2月19日晚上22:00以前,各院系将本科生、研究生返校情况分别报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分别于2月20日(星期一)上午8:00前将教职员工、学生返校情况分两地报校长办公室郑凯(北京校部)和姚军英(保定校区)处汇总。

   四、有关要求

   (一)以安全教育和排查防范为重点做好安全工作。树立“大安全观”的理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要求,保障师生安全。一是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在寒假前和开学前,保卫处、资产管理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要牵头对学生宿舍、教工公寓、食堂、教室、礼堂、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后勤管理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要严格排查节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在校饮水饮食安全。二要加强校园治安和风险预防管理。保卫处要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要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安全。保卫处、学生处、研工部以及各院系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假和备案制度。全体中层干部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若离开学校驻地,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做到逐级请假,并报校长办公室及时备案(北京校部中层干部离京外出在党办校办网站的“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备案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备案,保定校区中层干部离保外出报校区党办校办备案);若遇重要事宜需经会议讨论的,学校将随时召集相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缺席,没有请假或备案的人员学校将公开通报。

   (三)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要高度重视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细化值班记录。各单位以及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规定,严守岗位,做好每日的值班记录、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四)扎实细致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真情实意做好困难师生帮扶工作。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做好春节期间慰问困难教职员工、困难党员、看望病号、慰问老干部工作;学工部、研工部、后勤管理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保卫处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延续服务,加强后勤保障,保证留校师生特别是内地民族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参加欢度春节的有关活动,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五)严守廉洁纪律,严防节日不正之风。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洁建设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人事处、工会和离退办要充分保障教职员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针对假期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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