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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培养办(2014-10-27)

各院系及有关人员:

为了做好2015年春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论文质量,便于导师指导论文进度,根据《公司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公司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公司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中的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要求,现将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答辩日期

学位论文答辩日期初步拟订于201532~315日。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1.学历硕士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

2012级及以前完成了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学历硕士研究生。

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MBA、高校教师,下同)

2011级及以前完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未申请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2级提前进修了课程,并完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

3.同等学力人员

符合公司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并通过了外语统考和综合课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分、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自行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检查是否满足课程学习、必修环节、论文发表等

要求,满足条件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院系需视具体情况指定专人做为研究生申请答辩的资格审查人,专门负责毕业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1.学历硕士生

2012级学历硕士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按照入学时《公司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1级及以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按照2011版《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MBA、高校教师研究生分别按照当年的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3.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的学分和发表论文要求按照同年级的学历硕士研究生的要求执行。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尚未正式出版只有录用证明的,必须提供正式的稿件录用通知书原件,经过导师确认签字后,上交院系教学秘书处。

四、学位论文的撰写规范、字数及印刷要求

为了保证论文格式的规范和统一,集团制订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具体论文撰写规范、论文书写范例、论文封面模板见研究生院网http://202.206.217.109/index.php/sections/index/sid/20/p/2.html)。申请答辩研究生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论文,论文撰写不合格的不予答辩。研究生院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理工科一般为23万字,管理及人文学科一般为34万字。关键词3~5个。

各种类型研究生的论文内容及书写格式均由导师负责把关,院系教学秘书按照不少于10%比例抽查。研究生院随机抽查。

学位论文的复印、装订,由学生本人凭论文复印单到指定地点复印,分装好后携带论文装订单到指定地点装订。

五、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1.学历硕士生

 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二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一般应有一位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一般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时不能担任主席。

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一般应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委员会中一般应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单位以外的专家。可有一名导师参加。导师不能担任主席。

3.同等学力人员

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一般应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 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一般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不能做答辩委员。

六、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公开发表,涉密学位论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密级申报与审定、论文的撰写、评阅、答辩以及论文的归档等请按照公司校〔200599《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试行)》执行。文件及“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申请表”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20/id/483.html)。

所有涉密论文必须在申请论文答辩时,提交有关材料,过期不再接受涉密申请。

所有涉密论文一律参加正常的论文送审工作。 

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打印、送审之前必须在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的定稿电子版交各院系由各院系教学秘书集中进行检测。凡是未能按时提交论文电子稿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的答辩.

2学生电子稿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doc,如“20070215张三.doc”。命名格式不符者不得参加论文检测。

3各院系教学秘书将盲评检测结果统一返给各教研室和导师。

4研究生院规定: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在30%之内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直接送审;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30%小于等于50%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修改,修改后论文的文字重合率小于等于30%,允许送审,修改后仍然达不到学校规定的要求,一律推迟到下次答辩;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50%的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次答辩,本次答辩不再受理。

5请注意论文文献综述、感谢语的写作、引用文献的标注等问题。

6凡是提交虚假、不真实、不完整论文电子稿的学生,如果经过论文对比系统查出问题,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论文评阅工作

1学历硕士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进行盲评,由各院系统一组织。

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MBA、高校教师),由各院系自行决定是否统一进行盲评,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为了确保研究生论文质量,加强和完善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各院系要制定本院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办法”,并提前公布。

4研究生院将随机对学历研究生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进行抽查,组织匿名评阅。抽查比例为申请答辩总人数的10%。

5匿名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格式:①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②中英文扉页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③论文原创性声明上作者、导师处不要签名;④论文使用授权书上请勿在作者和指导教师处签名;⑤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⑥删去致谢页,作者简介页;⑦论文打印格式参照《公司研究生学位学位论文书写规范》。

九、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工作和答辩工作结合进行,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等详情,参见《公司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评选办法文件、“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书”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http://202.206.217.109/index.php/sections/index/sid/20/p/3.html)。

各院系也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各院系自己的评优标准、要求和程序,并提前公布。

十、学位审批材料

各种类型研究生的学位审批材料及有关表格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或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打印。(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20/id/492.html),凡是要求从研究生综合信息系统的打印的表格一律从系统打印,不得另外制表。

十一、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

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学生版、答辩秘书版)见研究生院网页“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20/id/491.html)。

十二、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

答辩完毕,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答辩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将论文总体学术水平及建议、是否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等材料分别上报研究生院和学位办。

十三、关于数码照片的特别说明

1学历研究生(含学术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时需要同时注册电子照片,研究生院已经组织所有毕业学生统一由新华社拍照。请有关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新华社拍摄的电子照片。可以登陆“学历学籍信息网”,下载新华社拍摄的电子照片,以学号命名照片上传。

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在职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

请申请学位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位办的通知,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采集电子照片,并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以学号命名),同时提交2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制作硕士学位证书(照片与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相同,照片后注明学号、姓名、专业、公司)。

3电子照片上传说明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学位信息管理”—“上传个人照片”,进行上传。上传照片后,请在学生学籍维护—基本信息维护查看本人的电子照片是否显示 

 

 

 

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