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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工作量结算工作的通知

公司教务处通知
2012100
关于进行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工作量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现在开始进行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工作量结算工作。为高效、快捷、准确地完成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的填报
1.教学工作量通过“教师教学工作量申报系统”进行填报。
2.教师登录系统时的用户名为工资编号(工资编号前不需要补08)。教师登录系统后请注意核实自己的个人信息(工资编号、职称、专兼职等)。
3.教师登录系统后根据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填报个人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1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本教研室教师填报的工作量并上报给学校;
2教务处负责审核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研究生院负责审核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三、填报及上报时间:
12012823日~201292日,教师填报个人工作量。
2201293日~201299日,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教师填报的工作量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上报学校。
3、教研室主任完成网上上报后,同时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有:指导青年教师计划表(已经被指导一年的青年教师不再安排指导教师)、外聘教师审批表(以上材料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登记表(报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四、教学工作量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教研室主任负责打印每位教师的工作量登记表,签字后交到系教学秘书处留存备查。教学秘书负责打印院系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经教学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附件1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结算填报说明
附件2:指导青年教师计划表
附件3:外聘教师审批表
附件4: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登记表
教务处研究生院
0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120122学期教学工作量结算填报说明
为方便教师准确、快捷地填报教学工作量,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结算工作,现就教师填报教学工作量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集团统一安排的非实践类课程补考,其工作量在“补考”中填报。补考数据已经预制好,教师只需选择相应课程进行填报。
2.学校统一安排的实践类课程补考,在“其它环节”→“填报其它环节(其它类)工作量”中填报。“原因”栏填写“XXX实践课程补考XX人”。其中:(1)课程设计、综合实验课程,指导周数按一周、集中进行方式计算工作量;(2)单独设课的一般实验,实验学时按4学时计算,不计重复工作量;(3)返校随应届学生重修毕业设计(论文),按实际指导周数(最长不超过该专业毕业设计计划周数)计算工作量,指导周数少于4周的,按5个工作量核计。
3.指导课内实验工作量:教师录入该课程的各实验项目的名称,每个实验项目的学时、总指导人数、每次指导人数,重复次数,选择各实验项目的类型。同一课程开设有多个课堂,或多位教师同时指导实验,每位教师只能在一个课堂填写指导实验工作量。每位教师的指导人数可以大于该课堂的选课人数,但所有教师录入的该课程的指导实验人数之和应等于该课程所有课堂的选课人数之和。
4.指导实习工作量:教师应按实际指导实习方式填写指导实习工作量。如某专业实习计划周数为3周,其中在市内(校内)3天,其余在市外,则应分别按市内、市外填写工作量。
5单独开设的辅修课程,讲课系数按1.3计算(填报时讲课系数选择“硕士课程”)。
6、教材:公开或校内出版的教材以教材科提供的证明为填报依据。
7.指导研究生工作量:教师需填写“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登记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1指导研究生工作量按文件规定相应学期的指导工作量进行填写。指导博士研究生累计总工作量不超过230;指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累计总工作量不超过90;指导提前进修研究生课程转为正式研究生的,直接按论文阶段计算工作量,累计总工作量不超过80
2)提前攻博或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其硕士阶段指导工作量按实际学习的各阶段填报指导工作量,总工作量不超过90个教学工作量,未达到90个教学工作量的不予补齐;
320123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剩余指导工作量在本次结算中填报,一次结清;
420126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剩余工作量可在本次结算中一次结清,也可在下学期一次结清;
520123月和6月答辩的工程硕士及同等学力,其指导工作量可在本次结算中一次结清,也可在下学期一次结清。
附件2:
指导青年教师计划表
 
教研室
 
指导教师姓名
 
职称
青年教师姓名
 
任教时间
 
职称
指导时间
20 20学年第学期
具体指导计划
(根据青蓝计划,制定出培养计划、措施、目标)
指导总结及成效
 
此表一式两份,于每学期结算时填写完毕,一份院系留存备查,一份报教务处质量科
教研室主任签字:
系教学主任签字:
附件3:
外聘(兼课)教师审批表
系主任签字:
2020学年第学期
 
 
本人所在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学位
 
教育及工作简历
 
 
 
 
 
 
 
 
 
 
 
 
 
 
 
 
 
 
 
 
 
突出业绩及特长(必要时附详细材料)
 
 
 
 
 
 
 
 
 
 
 
 
 
 
 
 
 
 
 
 
 
 
 
具体工作安排
课程名称:学时:人数:工作量:
指导研究生:姓名:工作量:
其他:
 
总教学工作量:
 
 
课时津贴:
 
 
 
 
 
 
 
 
 
 
 
 
 
 
 
 
 
 
 
 
 
盖章:年月日
注:指导研究生须将学生姓名写清楚
附件4:
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登记表
教研室:姓名:职称:学年:学期:.
指导硕士研究生
20
硕士生姓名
合带导师姓名
阶段(课程、论文)
工 作 量 G1
小计
2008
 
 
 
 
 
2008
 
 
 
 
2009
 
 
 
 
2009
 
 
 
 
2009
 
 
 
 
2010
 
 
 
 
2010
 
 
 
 
 
 
 
 
 
 
 
 
 
 
 
 
 
 
 
 
 
 
 
 
 
 
 
 
 
 
 
 
 
 
 
 
 
 
 
指导博士研究生
20
博士生姓名
合带导师姓名
阶段(课程、论文)
工 作 量 G2
小计
2007
 
 
 
 
 
2007
 
 
 
 
2008
 
 
 
 
2008
 
 
 
 
2009
 
 
 
 
2009
 
 
 
 
2010
 
 
 
 
 
 
 
 
 
 
 
 
 
 
 
 
 
 
 
合计教学工作量
GG1+G2
 
教研室主任签字:系主任签字:
说明: 1、详细请见新工作量计算办法,
2、本表可根据个人指导研究生的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原则上一页打印完成(不打印说明)
3、指导硕士研究生,累计总工作量不超过90;指导博士研究生,累计总工作量不超过230
指导提前进修研究生课程转为正式研究生的,累计总工作量不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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