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1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免试保送研究生保留两年入学资格担任专职学生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9-17
为贯彻落实中共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公司2011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保送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担任专职学生辅导员及专职学生工作干部(以下简称保研辅导员)。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范围及数量
1、选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2、选拔范围为公司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定向委培学生)
3、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选拔保研辅导员人数为3名,均为学术性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 愿意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在学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
5、担任学校、院系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或班级的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6、学习成绩前三年累计平均学分绩原则上排名应在本专业前20%,对于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此标准。
7、原则上非英语专业学生六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一般不低于70分;其它各类加分参照《公司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实施。
三、选拔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需在2010年9月20日(周一)中午12点前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保送研究生保留两年入学资格担任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
(2)一份2000字左右的本人手写《申请信》;
(3)相关证明材料。
2、院系审核、推荐:各院系认真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附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署名《推荐信》各1份,在2010年9月21日(周二)中午12点前报学生处。
3、学校考察:学生处组织人员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确定入围人选。
4、公示。学校将入围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名单上报学校免推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安排及工作期间待遇
1、保研辅导员由学生处商人事处统一分配使用。
2、保研辅导员免试攻读公司硕士学位研究生,保留两年入学资格,在这两年中作为专职学生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并接受学校、院系的各项考评。
3、保研辅导员在两年的工作期间(自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的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保留资格研究生辅导员工作两年期满后,经学生处、人事处考核合格后,以免试研究生身份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学校将解除聘任合同关系并将档案转至研究生院,不再享受在工作期间的所有待遇;如果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自主择业。
五、未尽事宜,由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办理。
附件一:工作日程安排和程序
附件二:公司免推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担任辅导员申请表
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
2010年9月10日
附件一:工作日程安排和程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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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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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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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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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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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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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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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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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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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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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申请及院系选拔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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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学生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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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至
9月20日中午12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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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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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材料报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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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及各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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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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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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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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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及各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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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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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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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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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教务处
人事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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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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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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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榜公布被推荐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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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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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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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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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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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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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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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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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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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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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根据所报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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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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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确认、交费、照相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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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公司免推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担任辅导员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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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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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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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近期一寸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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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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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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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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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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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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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及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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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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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平均学分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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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总排名/专业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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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学生
干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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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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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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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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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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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签名:院系党总支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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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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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各类竞赛证书、发表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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