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院系和职能部门报送“网络信息工作组”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9-17
各院系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公司关于加强和改进校园网信息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公司党宣[2007]8号)的精神,各院系和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了专兼职网络信息工作队伍,因各单位领导干部职员岗位调动、学生毕业,需重新统计各单位“网络信息工作组”联系办法。请于9月16日前将名单报党委宣传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由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为正、副组长的“网络信息工作组”,成员包括思想政治辅导员和2名学生兼职网络信息员。
2.各职能部门,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网络信息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可聘用1名学生兼职网络信息员。
3.学生兼职网络信息员的聘任条件及程序等事项,请参照《公司兼职学生网络信息员聘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学生兼职网络信息员以各学院和各职能部门自主聘任为主;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也可向各部门推荐优秀的学生担任兼职网络信息员。
5. 聘任程序:各单位将学生兼职网络信息员名单送学生处。学生处按照勤工助学的有关规定,开始工作计酬;并依据兼职学生网络信息员所在单位的意见及相关规定统一进行考核。联系人:王倩,联系电话:7522626。
6.9月16日前,请各院系和职能部门将上述“网络信息工作组”登记表加盖部门公章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表格,联系人:冯满春,联系电话:7522627。
7.成立由各院系和职能部门学生兼职网络信息员组成的“网络信息管理协会”,作为正式的学生协会组织,由校团委纳入学生社团管理。
8.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络信息管理协会”会员网络信息管理相关领域的业务集中培训和日常工作指导。
党委宣传部
2010年8月26日